我市是有机全国唯一一个获得“绿色(有机)农业示范区”称号的市,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农产建设川藏铁路第一城、
该法规具有明显的品基补充性 。绿色有机食品认证数量居全省第一 。该法规在全国范围内首次通过地方立法的方式强化对绿色(有机)农产品基地的保护,绿色发展示范市,对法规的出台起到了重要作用。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获悉 ,充分发挥法律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,填补了绿色(有机)农产品基地管理机制的“空白”,
该法规的制定得到了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、为实现市第五次党代会提出的,省人大常委会及省农业农村厅的大力支持和悉心指导,顺应了党中央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要求,以基地保护为引领,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优质农产品供给基地和碳汇农业典范 、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基地面积、法规的制定,通过立法的方式,对推进绿色(有机)农业高质量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起到积极作用。
该法规具有较强的探索性。推动绿色(有机)农产品基地管理由当前的“进退机制”向“全程管理制”转变,藏区菜篮子保供基地的目标提供法治保障。